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,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的要求,根据《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》(农经发〔2019〕5号,以下简称《评定监测办法》及《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湘农办发〔2022〕54号)文件相关要求,对照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,按自愿申报原则,评选遵纪守法、社风清明、诚实守信、规范办社、绿色发展、品牌建设及产业扶贫等社会反响好的农民合作社。经认真遴选,初步确定新邵县峡山富硒种养专业合作社为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对象。
现予公示,公示期5天(2022年6月6日-6月10日)。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2022年6月10日前向新邵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反映。监督电话:0739-3661840。
新邵县农村经营服务站
2022年6月6日